十堰市政府办最新印发!事关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

时间:2026-03-16 11:25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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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构建“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贯通工匠人才全周期成长链条,为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办法》提出

要打造以“企业工匠为基础、县级(行业)工匠为骨干、车城工匠为中坚、荆楚工匠为领军、大国工匠为标杆”的“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贯通“培育—评价—激励—使用—发展”全流程。力争到203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突破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以上;培育企业工匠1万名、县级工匠500名、车城工匠150名,并推荐一批荆楚工匠、大国工匠培育对象。

《办法》明确

围绕工匠人才的培育条件、培育措施、分级认定、待遇落实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重点培育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和智能农机等十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中的优秀人才,优先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及其他重点民营企业中的优秀人才。培育对象需具备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坚守一线等基本条件,并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方面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办法》部署

实施人才需求指引、培育责任落实、匠苗精准遴选、匠星系统培育、匠技实战淬炼、匠心文化浸润、匠才多元成长、匠艺迭代创新、综合赋能提升、人人争当工匠等10项重点培育行动,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育体系,全链条赋能匠星成长。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发布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强化企业及各类单位在工匠培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早期发现与培育机制、发挥十堰市域产教联合体作用、每年举办市级重点竞赛不少于100场、将工匠精神融入城市文化血脉、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建设车城工匠学院等平台基地、宣传工匠精神……等等。

《办法》明确

对“车城工匠”的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需经过推荐申报、综合评审、公布名单、两年期培育综合评价、审核认定等严格环节。对认定后的工匠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和礼遇。其中,认定为“车城工匠”可获得资金奖励,并享受疗休养等待遇。大国工匠、荆楚工匠、车城工匠均纳入“武当人才卡”服务范围,享受科研、职称评审、住房、医疗、交通出行等专项服务。同时,工匠们将被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优先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的候选人,真正让工匠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

《办法》强调

不仅注重培育,更强调工匠人才作用的发挥。未来将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讲好工匠故事;支持工匠“揭榜挂帅”,参与技术攻关;深化“名师带徒”活动,推动职业院校聘任劳模工匠担任兼职导师,传授技艺等,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具体举措。随着《办法》落地实施,将激励更多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打造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全省支点建设汇聚工匠人才力量。 

编辑: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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