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薪速递”!法院调解后六旬农民工领到了赔偿款

时间:2025-07-18 14: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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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拿到手,心里这块大石头可算落了地!”

7月14日,房县法院调解室。67岁的邹老汉清点着崭新的40000元现金,布满皱纹的脸上终于绽开笑容。就在几分钟前,汪某、裴某将赔偿款当庭付清。这场农民工在修缮厂房时高空坠落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法院能动司法倾情调解的努力下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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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2023年2月,汪某与裴某合伙购买厂房,因房顶需维修,汪某将厂房屋顶修缮工程发包给付某。付某又雇用邹老汉等人进行修缮。施工过程中,因檩子断裂邹老汉从屋顶坠落至地面被摔伤,导致脑外伤、肋骨胸腰椎骨折。事故发生后,汪某垫付部分医疗费,但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及伤残赔偿等协商未果,其间,承包人付某因病去世。无奈2025年5月,邹某将发包工程的汪某、裴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7月9日,庭审现场,一方是伤痛缠身、亟待赔偿的伤残农民工,一方是辩称“已提供安全用具,尽到了安全告知义务”的发包方案件一度陷入胶着。承办法官敏锐抓住争议焦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向双方阐明赔偿标准与责任划分,既讲清法理——发包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因承包人去世及安全义务告知而完全免除,也阐明事理——老汉六旬打工本已不易,高空坠落致残,身心俱损,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法律应有之义,更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法官的释法入情入理,既讲透了法律责任,也点中了人情关切。一番耐心引导下,双方对抗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和解除汪某此前垫付的4.5万元医疗费外,汪某、裴某再向老邹各支付赔偿款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日后,法院敦促下,40000元现金真真切切交到了老汉手中

“对老这样的农民工群体,必须以法治之力守护好他们的血汗钱和救命钱!”房县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主动担当作为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效率,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刘炎、刘睿


编辑:陈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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