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专家增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

时间:2025-04-10 14:45 来源: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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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增补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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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推荐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原则上应为我市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中长期从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领域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涉及工程种类涵盖房屋、市政工程以及铁路、民航、水利、石化、能源等其他29类建设工程。

(一)职业道德与能力

1. 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 专业能力:熟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消防工程规范标准,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 年龄与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项目外勤工作。

(二)专业资格与经历

1. 专业背景:具有相关专业(消防、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桥隧、设备安装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专业执业资格。

2. 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教学技术服务等工作经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3. 技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主持或参与不少于2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或消防安全课题研究;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或监理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工作。

(三)优先推荐入库条件

1. 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2.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成员。

3. 担任或曾担任过企业、重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管理者的人员。

4. 参与过国家或省级行业课题研究的技术骨干人员,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技术审查依据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职责

1. 协助市、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2.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3.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

4. 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 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消防技术突发事件或重大隐患、事故的调查、整改工作。

6.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入库程序  

(一)推荐方式  

1. 专家库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入库”的原则进行聘用,十堰市内各院校、科研院所、建筑业企业等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 

2. 申报人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申请表》和《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推荐汇总表》,由所在单位核实填报信息并签署推荐意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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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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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   

1. 《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申请表》。  2.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主要业绩成果及证明材料。 

4. 《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推荐汇总表》。

(三)审核程序  

1. 审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2. 公示:通过审查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3. 入库: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动态调整机制

1. 任期管理:专家库实行任期管理,聘期2年,期满按程序续聘。  

2. 退出机制:因健康、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履职的,可申请退出。聘期届满如双方均无续聘意愿,自动退出。

(二)征集与增补

1. 全社会范围公开征集专家,个人申请结合单位推荐。

2. 定期更新专家库成员,确保库内人员专业覆盖全面且技术能力合格。

(三)随机抽取制度

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确保公平公正;专家不得参与与本人或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

(四)培训与考核

1. 培训:定期通过案例分析、模拟评审等培训方式强化实操技能。

2. 考核: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对履职优秀的专家予以表扬,对存在失职、违规行为的予以约谈或除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 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的。

2. 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 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具有利用专家身份便利承揽工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 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消防管理科(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5楼507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549534251@qq.com)。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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