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十堰市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启用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丹江口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在以下路口新增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现将具体位置公示:
一、新增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点位
设备点位:丹江口市大沟路容源市场
抓拍路段:大沟路
抓拍违法:违法停车
二、相关处罚
所有执法取证设备,将会对所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拍照取证,并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所有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启用时间
上述所有执法取证设备,将于2025年4月20日0时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开车出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