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客户端
十堰广播电视台
为更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加强湖北省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药品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自2022年12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9日。
如果您还有医保方面的其他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编辑:李肖
超量购药、倒卖牟利,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公布
趣味宣讲医保政策 医保服务进校园活动在十堰启动
事关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十堰市医保局最新公告
参保缴费遇问题?别着急!看这里
11月1日起,这笔钱将直接发放至个人